| 18个部门联手,能否不让判决“打白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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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 梁书斌 稿件来源: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2-25 12:47: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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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多年的难题,因为难以执行,胜诉判决就像打了一张无法兑现的法律“白条”,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近日,哈尔滨市出台强力措施,启动了执行的社会联动机制,18个部门联手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么多部门联手,能否不让判决“打白条”?
执行难挑战法律权威 “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多年难以解决,直接影响了法治和经济环境,已经成为制约司法活动的“瓶颈”,挑战了法律的权威。 据介绍,执行难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有的被执行人挖空心思逃避债务,采取各种办法对抗执行。有的以隐藏、转移、变卖可供执行财产的办法来逃债;有的钻法律空子,公款私存,造成财产权属不明;有的一年一开张,一年一废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的干脆以“耍赖”、“软磨”、“硬顶”、“躲避”等手段来对付执行。 在经济体制转化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企业利用“关、停、并、转”的机会规避执行。有的被执行企业将剩余的资产抽走,成立新的法人实体,留下空壳应付债务。一些亏损企业、社会福利企业及濒临破产的企业,常年发不足、发不出工资,一经强制执行,就导致上访闹事甚至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处理“涉困”案件时,一旦强制执行,企业内部的矛盾就会转嫁给法院,很可能导致上访闹事,甚至暴力抗法,造成社会不稳定。 某些银行、工商、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等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妨碍执行,有的在协助执行中无故推诿、拖延,甚至给当事人通风报信。 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工作人员说,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躲账的现象很常见,有的甚至暴力抗法,基本上每个执行员都受过伤。一些被执行人在法院依法执行的情况下,通过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是进京上访的方式给法院施加压力。 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打着优化经济环境的旗号,设立“区重点企业”、“市重点企业”来保护本地企业,对某些企业实行重点保护,实际上是给了他们逃避执行的特权。 因为执行难的问题,导致执行案件实结率低,涉执行案上访率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解决执行难问题法院“独木难撑” 为了破解执行难,2005年以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颁布了执行工作的“六个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无法根本改变执行工作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 据介绍,“六个办法”即关于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执行办法、委托调查执行办法、审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办法、悬赏举报执行办法、公示执行办法、限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高消费等。 据介绍,六个办法的推行,使执行工作从注重个案的解决向营造全社会的威慑氛围,推动执行工作整体提高转变。一方面能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制约、防止执行权的滥用;另一方面将被执行人置于全社会的关注之中,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威慑力。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申请执行方正县水务局、方正县财政局借款纠纷案的执行难度较大。2005年,考虑到案件的被执行主体特殊,执行部门调整了工作角度,采取审计执行的办法,审计有关账册,挖掘执行潜力。通过为期一周的审计迫使被执行人妥协,主动要求执行和解,双方同时表示不再上访告状。 2005年6月,方正县法院在执行哈尔滨北方商场申请执行松花江大饭店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执行干警决定采用委托调查执行的办法,下发了委托调查令,指定了代理律师。经过3个月的调查,查清了松花江大饭店存有大量资金的事实。方正县法院采取查封和扣划措施,一举强制执结了此案。 六个办法出台后,推动了法院的执行工作,当年用六个办法执结的案件比例远远超过传统手段,哈尔滨市两级法院案件实结率同比已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 但同时有很多因素制约了其作用的真正发挥。主要原因是法院一家难撑局面。据了解,执行难的破解,诚信、法治社会的建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配合与努力。六个办法是对推动建立诚信社会的努力和积极探索,但法院一家力量有限,孤掌难鸣。同时,各相关机关与法院配合的还不够,有的机关推诿、扯皮、不予配合,也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18个部门联手解决执行难 2007年11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与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18个职能部门会签的《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正式实施,标志着哈尔滨市执行联动机制的正式启动。 其核心意义在于,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在司法权和行政权的作用下,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解决过去只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问题。执行联动机制,将使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融资、置产、出境、任职、经营、日常消费等领域受到限制。 各联动单位要自觉接受市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把落实执行联动机制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凡是联动机制运行中出现协调解决不了的问题,都要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同时,执行联动机制拓宽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渠道,各部门将实现信息共享,已建立信息库的公安、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社保、房产、土地等部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户籍、车档、账户资金、工商档案、缴税、养老保险、房产登记、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便于法院及时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及时采取控制性措施。 当出现启动联动机制事由后,由法院向各联动单位发出启动联动机制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各联动单位收到执行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启动联动措施,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 具体来讲,法院对有拒不履行、抗拒执行、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除采取常规执行措施外,将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直接依职权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姓名或者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被执行人信息未删除前,有关部门将按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的要求,对被执行人进行规划审批、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审批、土地使用权转移、变更、抵押登记;企业、个体注册、股权转让、出国等给予必要的限制。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韩旭民说:“社会联动机制的推行,使各有关职能部门更好地联起手来,共同打击逃避执行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逃避执行者无处遁形,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推动执行工作整体提高。” (完)(责任编辑: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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