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办发〔2022〕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州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博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州地质灾害概况
自治州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共有地质灾害灾害点885处(不含兵团第五师数据),其中:崩塌609处、滑坡74处、泥石流202处。诱发因素多是强降水、气温升高融雪、地震及人为对边坡的破坏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多集中在3—5月融雪季节和6—9月降雨季节。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㈠ 根据自治州地质条件、气候特点及地质灾害分布特征,预计今年地质灾害易发时段主要集中在汛期(5—9月),其中主汛期(6—9月)强降水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加强预防监测,提前开展综合防治。
㈡ 经预测,2022年度全州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偏少。夏季阶段性干旱、高温、冰雹、局地暴雨及由此引发洪水的概率较大。预计汛期主要降水时段在6月中下旬、7月中旬和8月中旬。
㈢地震诱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种类多、危害大、分布面积广,治理难度大。
㈣ 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的加快,房屋、公路、矿山及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逐年增多,辖区内一些在建和拟建的大型工程,均可能成为地质灾害的多发区段。
根据全州地质灾害现状、危害特征及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具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仍以自然因素诱发的小型山体崩塌、泥石流和滑坡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公路建设、采矿等)诱发的崩塌、滑坡等灾害。
2.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震和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由于治理难度大、条件差,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等原因,灾害活动性仍不断增强,危害性有扩大的趋势,从总体看,全州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仍处于重点防范时期。
三、2022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
根据全州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围绕自治区和自治州重点工程建设需求,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提出7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㈠哈日图热格重点防治区。分布在博乐市北部中高山区边防公路或简易道路,低山区与中山区转折地带有黄土分布,在降水、地下水等自然因素及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的作用下,易发生滑坡灾害,重点防治崩塌、滑坡灾害。
㈡塞里克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阿拉套山的塞里克沟公路,重点防治崩塌灾害。
㈢五台工业园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博乐市石灰窑矿区,重点防治崩塌灾害。
㈣阔腾加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博乐市达勒特镇二牧场阔腾加瓦沟,重点防治滑坡、泥石流灾害。
㈤温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温泉县县城、孟克沟、小温泉-赛里木湖旅游公路一带和东北部的阿尔夏提风景区、大呼斯台沟、米尔其克沟、沙尔贝里克沟等地带,重点防治崩塌、泥石流灾害。
㈥精河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精河县南部山区,冬都精河、乌图精河中上游沿岸,小海子—大海子牧道两侧,巴音阿门村巴音那木度假村,阿恰勒河中上游,那仁果勒沟,阿合其农场夏牧场,托托河中上游的音门卡果勒沟,中游阿拉特克西,八家户乡四牧队塔舒、沙尔沙拉、戴普山、雪莲沟,牧业二队伊克祖苏龙,乌图精河中下游,阿恰勒河中游,库苏木切克河中上游,重点防治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
㈦阿拉山口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阿拉山口市南部的G219国道以西山区,该区是G219国道重大工程建设区,重点防治崩塌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㈠ 强化管理措施
⒈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各县市、赛管委、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完善责任制,将具体工作层层落实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编制年度防治方案,落实各项防灾制度。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应急、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特别要对容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区域以及2021年新增的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调查,及早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把地质灾害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地质灾害评估评价。各县市、赛管委要加强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周围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改(扩)建、延续矿山应当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中应当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详细评估,并制定绿色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地质灾害相关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典型事件等内容。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矿山、农牧区、旅游区和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使受灾害威胁严重地区的干部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调动广大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㈡ 加强隐患识别和风险调查。完成全州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及时核查综合遥感识别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风险点和风险区,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排查,确定地质灾害点风险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对策建议。完成州、县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全州地质灾害数据库更新;编制州、县市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分类提出监测、治理、搬迁避让、销号等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㈢ 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1.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精度。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整合气象、地震、地质灾害专家资源,定期开展预报预警,切实做到风险预报预警研判及时到位。加密布设山区雨量监测站,夯实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基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发送渠道,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送达群测群防员,实现“进村入户到人”,及时进行巡查、排查和上报信息。
2.全面推进专群结合监测网络建设。对尚未规划实施搬迁、治理且威胁人数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持续进行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2022年选择30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普适型监测设备,进行专群结合监测,总体提升地质灾害智能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监测预警覆盖面。整合完善指挥调度平台,开通“地灾调度”专用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常态化开展州、县市、乡镇及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度,确保指挥调度到位。
3.提升群测群防能力。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人员配备巡查记录仪,对40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群测群防员手机安装群测群防工作APP,适当发放汛期信息通报电话费补贴。对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及群测群防员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针对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加强基层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
㈣ 加大综合防治力度。
1.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勘查。从威胁乡村、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区域、重要工程建设区等安全风险较高的隐患点中,排序、优选1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项勘查,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成因、特征、危害程度及危险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议,为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提供依据。
2.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从已开展专项勘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选择难以搬迁避让的1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科学设计防范措施,提高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防御工程标准,消除和减轻地质灾害威胁。
㈤ 提升基层风险防控能力。
1.健全防御技术支撑体系。全面建立完善州、县市两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建设和汛期驻守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能力,做到技术力量保障到位。
2.加强现代化防御技术装备应用。推进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大幅度提升地质灾害防御信息获取能力、通信保障能力和数据综合分析能力等。
3.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群测群防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众等各类人员防灾减灾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共享平安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对地质灾害防治区内的县及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以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为主题,构建适应不同对象和不同需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材料,助力全社会提升地质灾害避险撤离、自救互救能力。
㈥ 做好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在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中,预防次生地质灾害是首要任务,应贯彻躲避和综合治理相结合、长远的措施和短期的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㈦ 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和每日灾情报告工作。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每日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报告当日有无地质灾害灾情。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值守各项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名单、电话等信息。
五、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库沙英·阿斯拜克:州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130****7111
战呈美: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主任 181****2168
岁昌奇: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科员 199****5700
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0909—6288018、0909—6288028、0909—628800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