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中,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共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阿拉山口凤丽粮油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4月20日,我局委托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辖区内阿拉山口凤丽粮油店在售的生姜进行抽检。2026年5月20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2026-HBJC-BG-3262G)。经抽样检验,该店经营的生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新市监规〔2025〕5号)第40项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过多。当事人承诺严把进货关,加大进货查验力度,从源头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特此通告。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审核人:丁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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