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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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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类型:各单位及各镇、街道、社区通过电话上访上门服务积极宣传就业政策推荐就业岗位;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参加各地区举办的招聘会 2.活动时间:工作日 3.参与方式:有招工需求的各企业负责人及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到现场参与招聘会 4.相关材料: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材料。 5.活动报名地址:阿拉山口市友好路29号三个中心C区二楼(及各地区招聘会地点) 6.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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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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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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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自然人 二、证件使用注意事项:全省通用 三、申领条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四、申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 五、办理流程:1.窗口办理:①社区(乡镇)初审:社区工作站或镇、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登录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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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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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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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自然人 二、证件使用注意事项:全省通用 三、申领条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四、申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学历证书 五、办理流程:1.窗口办理:①社区(乡镇)初审:社区工作站或镇、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登录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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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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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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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二、政策对象:在校及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并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2000元创业资助 四、申请材料:《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营业执照。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前往承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2.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3.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按规定发放补贴; 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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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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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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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内容:对有贷款意愿的创业者提供贷款贴息补贴 2.服务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提交材料:贷款人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4份(须提前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供证号);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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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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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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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内容:对有贷款意愿的创业者提供贷款贴息补贴 2.服务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提交材料:贷款人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4份(须提前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供证号);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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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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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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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4.《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二、对象范围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劳动者 三、申请条件 (一)女性四十五周岁、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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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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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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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 2.政策对象:经镇、街道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补贴标准: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给予补贴。 4.申请条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5.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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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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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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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办理服务流程 (一)工作内容 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服务对象 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或街道(社区)。 (三)工作依据 《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5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6〕157号)。 (四)所需资料 1.符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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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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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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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办理服务流程 (一)工作内容 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服务对象 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或街道(社区)。 (三)工作依据 《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5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6〕157号)。 (四)所需资料 1.符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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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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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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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父母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或已获得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合同等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申领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在就学地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由毕业生所在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三、办理地点 阿拉山口市友好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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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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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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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二、承办机构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服务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等毕业生 四、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人就业证明材料 五、服务流程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收到材料后进行受理和审核工作。 决定并办结事项后当场送达办事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咨询方式 0909-699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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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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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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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二、承办机构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服务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等毕业生 四、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人就业证明材料 五、服务流程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收到材料后进行受理和审核工作。 决定并办结事项后当场送达办事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咨询方式 0909-699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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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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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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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经办流程 (一)工作内容 受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并做好实名制登记。 (二)服务对象 毕业年度和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工作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24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新党发〔2010〕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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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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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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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员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办理服务流程 (一)工作内容 办理用工单位(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二)服务对象 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三)工作依据 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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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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