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有效阻断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在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4月7日,阿拉山口市农业农村局从畜禽调运环节着手,加强畜禽车辆监管,规范畜禽运输车辆的备案管理。
加强宣传引导。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动物产品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及时传达到从事畜禽运输、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严格运输监督。一是现场查验。现场查看符合畜禽运输车辆条件的设施设备及消毒设备,验证备案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二是监督管理。对已备案的畜禽运输车辆所有人或承运人要求必须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做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工作;同时做好318线龙源风电公安检查站林畜联合报检点畜禽车辆查证验物工作。
下一步,阿拉山口市农业农村局持续严格畜禽车辆备案和调运监督规范,切实阻断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降低因不规范调运产生的疾病传播风险,着力保障我市畜禽生产安全。


审核人:李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