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6月14日委托乌鲁木齐天启环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江巴斯水库扩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巴斯水库扩容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博州阿拉山口市江巴斯水库扩容建设项目(蓄水池工程总库容为200万m3,设计蓄水位508.0m,水面面积22.9016万m2,最大坝高15.5m,设计水深10.0m,坝线全长1972.3m。按年引水量规模划分,江巴斯水库扩容建设项目蓄水池工程等别为V等,规模为小(2)型,建筑物均为5级。蓄水池工程等别为V等,规模为小(2)型,建筑物均为5级。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82°29′10.65″,北纬45°8′14.17″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拉山口市水利局
联系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1859059160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天启环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428号环科院7栋4层2单元402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356590109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审核人: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