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巡控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路边有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倒在地上无法动弹,便立即通报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前来处理。
经民警现场了解,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目前脖子处伤势疑似被犬科动物撕咬,伤势严重已无法站立,为防止二次伤害,民警现场进行简单包扎。为确保鹅喉羚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民警将其送往救助点接受进一步救治,待其伤势恢复后送归大自然。
审核:付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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