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电子票据是由财政部门监管,行政事业单位运用信息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具有与纸质财政票据同等的法律效力,是纸质票据的升级版。相对于传统纸质财政票据,财政电子票据具有制作成本低、开具效率高、使用更便捷、监管更方便等特点。
目前,我局对符合使用电子票据的单位一律发放电子票据,不再发放纸质票据。用票单位“不出门”即可领取、开具票据,缴款人可通过短信接收电子票据信息,并可在自治区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验真伪。
随着电子票据的改革全面落地,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更好地为阿拉山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为民办事效率。
审核人: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