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9月17日,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阿拉山口海关,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多个部门单位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一是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面向辖区企业、商户及群众,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强化质量保护意识,引导市场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阿拉山口市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二是创新采用“反面典型警示”形式,通过展示近年来在质量抽检、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部分质量不合格、商标侵权、存在安全隐患的典型展品,涵盖未经3C强制性认证的充电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日用消费品。通过实物陈列、问题标注、危害解读等直观形式,清晰揭露劣质产品在生产工艺、材料选用、安全性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消费者直观感受到劣质产品对市场秩序、产业发展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潜在危害,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帮助消费者掌握辨别优劣产品的方法。三是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12315投诉举报渠道的使用方法,引导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时“敢维权、会维权”。共发放宣传资料24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余人次,摆放各类不合格展品26件。
下一步,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质量知识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全民质量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质量强市建设。

审核人: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