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哈液化石油气跨境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已列入《2020年自治区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14000万元,建设内容全长290公里(其中哈国段23.5公里,国内段266.5公里)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地点:阿拉山口市、博乐市、双河市、精河县、乌苏市、独山子区。建设内容如下:
在哈国多斯特克换装站内新建中哈LPG首站,国内阿拉山口中哈原油管道计量站旁边新建中哈LPG计量站,末端独山子石化新建中哈LPG末站。线路部分包括中间截断阀室及中间清管泵站。项目建设规模100×104t/a。拟建LPG管线简称为多独线,多独线分为多阿段(国外段)和阿独段(国内段)。
多阿段为“哈国多斯特克换装站-国内阿拉山口计量站”跨境LPG管道,包括中哈LPG首站。
阿独段为“国内阿拉山口计量站-独山子末站”LPG管道。包含国内阿拉山口中哈LPG计量站、中间清管泵站及线路截断阀室、独山子末站等工程内容。
二、项目必要性
国内从哈方进口液化石油气的公司,仍采用汽车运输或自备罐式集装箱火车运输方式,存在运输能力不足且运输成本高、油气损耗大、受天气影响显著的客观问题。为进一步扩大中哈液化石油气贸易规模,需改善中哈液化石油气运输条件。中哈液化石油气跨境管道的建设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管道运输具有安全稳定、输送量大、便于管理、能耗及运费低等显著优点。为提高中哈两国液化石油气贸易量以及满足中国液化石油气进口需求,拟建中哈液化石油气跨境管道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拉山口多阿独管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总部经济大楼3楼316室
法人代表:张宏洋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德广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凤舞花园7号楼2单元201室
法人代表:屠强
联系人:段尚
座机:0991—4331031
E-mail:409297379@q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县、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阿拉山口市、博乐市、双河市、精河县、乌苏市、独山子区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3)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6)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7)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