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8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
企业或单位的名称/业户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业主姓名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经营地点 |
1 |
阿拉山口大爱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91652702MA782L8B6Q |
马志明 |
340302********1218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总部经济大楼4楼4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