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市域经济发展,根据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公布实施阿拉山口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批复》(阿市政函〔2021〕56号)文件批复,现将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本基准地价自2021年12月12日起施行,原2014年公布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1.阿拉山口市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附件:2.关于同意公布实施阿拉山口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批复
审核人:柴晓瑜
【关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