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办园条件、教职工配备、学前三年免费教育经费补助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让家长了解幼儿园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区州教育局文件精神,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现将我市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幼儿园备案公示信息如发生较大变化,市教育局将在网站上及时修正更新。
现将我市正常开展保育教育工作的1所幼儿园进行公示。
阿拉山口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7日
审核人:王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