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友好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生态立州”战略,深刻领会州党委“大种树、种大树、种好树”精神实质,我市紧贴群众亲近绿色需求,围绕“城在绿中、绿在城中”城市生态屏障、主干道路绿色长廊建设等,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工作。经市党委、政府决定,今年春季由市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阿单位等继续在阿拉山口市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本次义务植树地点位于阿拉山口市南环路东沿道路两侧,植树时间为4月8日(如遇恶劣天气,植树时间另行通知),由现场技术员具体负责各单位植树任务分派、指导、造林验收等工作。
㈡义务植树任务分配。义务植树任务原则上按照各部门、各单位人数分配。请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8日前安排人员到植树现场领取任务并掌握植树要求,于4月8日组织人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㈢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车辆及植树工具。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参加,认真组织安排广大干部职工保质保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植树任务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返回。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哈恩木别克18799627005、赛里江18799616332、
王传政18935782698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