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湖镇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友好街道,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流程》已经阿拉山口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流程
附件:2.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待议议题申报单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党办、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阿单位。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1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议题报送
㈠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友好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需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及其附件材料,必须事先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由主办部门在提交市政府审核前进行协商,其协商意见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凡涉及资金、编制的议题,须市财政局、市编办提出书面意见。原则上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的重大问题,须经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和措施,以及政策依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一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经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协调后部门间意见仍有分歧,主办部门应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表上将分歧意见列明,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必要时,可提供若干方案供会议决策参考。严格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范围,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纳入会议审议:
1.分管副市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
2.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
3.市长或常务副市长能够决定的问题。
4.市政府专题会议能够讨论解决的问题。
5.会前未经充分协商、协调和科学调查、论证、合法性审查的问题。
6.其它不符合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范围的问题。
㈡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部门、各单位需提请常务会议研究或审定的事项,应在议题成熟后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申报,由市政办对议题的成熟度进行把关,填写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待议议题申报单(见附件),报经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核,市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市长确定,或者由市长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议题一经确定,原则不再追加,非紧急事项不临时动议。
㈢ 原则上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月底召开1次,议题收集截止时间为会议召开前1周。
二、议题准备
㈠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申报的议题准备汇报材料,及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市政办,市政办对汇报材料格式、装订方式及内容进行审定。如未能在规定时间送达汇报材料的议题,则取消该议题该次会议的上会资格,列入下次会议研究。
㈡ 各部门报送的议题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 会议所需材料由呈报单位打印,议题一律用各单位正式公文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议题由提交议题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汇报,汇报时应单另起草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应列提要,力求简明扼要,观点明确。
2. 如属部门代拟,提请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送审文件,需在标题后加小括号注明“送审稿”字样;如属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代拟,需以市政府名义公布实施的规定、办法等,需在标题后加小括号注明“草案”字样,在标题下另起一行注明相关单位名称全称或规范性简称。
3. 由市政府提请市党委审定的事项,部门代汇报的汇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常务会议议定内容汇报,未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或审定的事项,不得搭车进入,原则上议题需送市政府审核后以市政府党组名义报送。
三、会议纪要拟定
㈠ 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跟会秘书根据会议记录草拟出初稿后,按程序由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市长、市长审签。
㈡ 跟会秘书必须对会议纪要核定内容负责,以确保纪要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四、决定事项反馈阶段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印发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督办,并对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题反馈;对未完成事项,按市政府领导意见,继续督办落实,直到办结为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办事拖拉、效率低下者,按规定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会议纪律要求
㈠ 常务会议参会人员为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主任、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司法局局长固定列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列席。
㈡ 除艾比湖镇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友好街道外,原则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参加政府常务会议的必须为部门主要领导,参会人员须于议题开始前20分钟候会,如不能参会,必须向市长请假,并将请假报告(盖公章)报至市政办,请假报告需写明请假事由及代会领导,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会。严禁临时更换参会人员,严禁会议开始前或会后补请假报告,未按要求执行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其他事项
㈠ 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人员,不得擅自录音、录像、照相和编印会议记录。对于会议讨论情况特别是领导同志的讲话、插话,凡涉及人事、秘密问题以及分歧意见的,不得传播。要妥善保管会议材料,凡属密级材料会后要及时退交市政办。
㈡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一律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不得议论与主题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出入会场,影响会场秩序。如有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2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待议议题申报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议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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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研究的主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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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班子研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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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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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列席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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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会前研究协调情况(包括分管副市长、召开协调会情况及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主要不同意见等,由提请单位提供附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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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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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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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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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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