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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一次)

来源: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9:14     浏览次数: 打印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参与权,保证政府价格决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规定,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一个月后召开阿拉山口市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阿拉山口市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代表21名,听证代表产生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

㈠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㈡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㈢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㈣听证代表分配名额

1、消费者9名;

2、经营者2名;

3、人大代表1名;

4、政协委员1名;

5、相关领域的专家2名;

6、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

三、听证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㈠听证会代表主要从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有关的其他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人员;

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够如实、客观的就《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

㈢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和人员的构成比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

四、监督代表

由市发展改革委邀请市纪委相关人员。

五、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市发展改革委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六、报名时间和方法

㈠自愿成为消费者代表、旁听人员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至20:0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发改委报名,填写报名表或电话报名。

㈡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友好路42号四楼404室。

联系人:吕修立、赖秋菊

联系电话:18609090112、18309097831

七、其他事项

㈠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班研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名单,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㈡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二次公告通知。

特此公告。

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审核人:刘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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