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公告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就新疆大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闲置土地处置事宜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10点30分
二、听证会地点:阿拉山口市三个中心A区三楼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三、听证机构:阿拉山口市自然资源局
四、听证申请人:新疆大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五、听证内容:新疆大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阿拉山口市西环路以东、乌兰达布森街以南、阿拉套路以西、南环街以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被我局认定为闲置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778.14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该宗地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情况,闲置原因为因企业自身原因。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将采取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我局已向新疆大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发《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阿市自然资告知〔2024〕001号),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我局现组织听证。
六、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听证会举行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拍照。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准时到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谭瑶 电话:0909-6992033)
审核人:贾鹏
阿拉山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