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3日,新疆阿拉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文件规定,邀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提交的《博州博驰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新疆阿拉山口市金三角1号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矿山简介
矿区位于新疆阿拉山口市189°方位直线距离28km处,行政区划隶属新疆阿拉山市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82°30′14″,北纬44°56′08″。
从阿拉山口市沿S205省道向博乐市方向行驶34.8千米处,右拐沿简易向西北行驶5.1千米即到矿区,交通较为方便。
根据2022年1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编制的《新疆阿拉山口市金三角1号砂石料矿普查报告》及批复,矿山主要开采建筑用砂石矿。矿区保有推断资源量为400.36万立方米,开采境界内设计可利用的资源量369.80万立方米。矿区面积为0.267平方千米,开采标高由401~378米。矿区范围坐标由12个拐点组成(表1)
表1 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
公里网坐标(CGCS2000) |
东经 |
北纬 |
X |
Y |
1 |
82°30′11″ |
44°55′51″ |
4978362.00 |
28381826.00 |
2 |
82°30′13″ |
44°55′55″ |
4978492.00 |
28381885.00 |
3 |
82°30′18″ |
44°55′58″ |
4978570.00 |
28381987.00 |
4 |
82°30′19″ |
44°56′03″ |
4978716.00 |
28382008.00 |
5 |
82°30′28″ |
44°56′06″ |
4978808.00 |
28382208.00 |
6 |
82°30′15″ |
44°55′18″ |
4979192.00 |
28381933.00 |
7 |
82°30′09″ |
44°56′15″ |
4979117.00 |
28381806.00 |
8 |
82°30′06″ |
44°56′14″ |
4979069.00 |
28381732.00 |
9 |
82°30′01″ |
44°56′11″ |
4978969.00 |
28381615.00 |
10 |
82°29′58″ |
44°56′07″ |
4978850.00 |
28381556.00 |
11 |
82°30′05″ |
44°55′59″ |
4978602.00 |
28381697.00 |
12 |
82°30′08″ |
44°55′54″ |
4978442.00 |
28381772.00 |
二、完成主要工作量
野外实地调查面积0.267平方千米,野外调查点7,调查路线1条,长1.594千米,调查照片6张。完成的工作量基本满足方案编写的要求。
三、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设计台阶高度8米,最终帮坡角:≤45°,生产规模60万立方米/年,回采率98%,设计损失率2%。矿山服务年限6.34年。矿山总投资2380.83万元,年税后利润额为1226.62万元,静态回收期1.11年。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现状条件下将评估区划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1个 “较轻区”。
“较轻区”:为整个评估区域,面积33.66公顷。
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影响较轻;大气污染程度较轻。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结论基本合理。
五、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区”和“较轻区”。
“严重区”:面积为26.7公顷,为露天采矿场,包括覆土堆放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预测采矿活动引发和遭受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大气污染程度较轻。
“较轻区”: 为严重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为6.96公顷。预测采矿活动引发和遭受各类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较小;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轻、对水土及大气环境影响较轻。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结论符合实际。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
该区主要为矿山露天采矿场,包括覆土堆放场、工业广场、办公生活区和矿山道路,面积26.7公顷;土地损毁方式主要为挖损。现状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评估矿山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严重;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将露天采矿场区域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防治区。
主要防治措施:
1、采矿过程中保持边坡稳定;
2、对露天采坑进行削坡处理,拆除所有设备,将场地平整。基本恢复与周边地形地貌相协调。
一般防治区:
为评估区内除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面积6.96公顷。地形地貌受矿山开采影响较小。现状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预测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
主要防治措施:
矿山生产期间,禁止随意破坏该区域的地质环境。严禁在此区内进行采矿、矿山设施建设、堆放废渣、排放废水等,保护原有的地形地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基本合理。
七、土地复垦方案
本矿山土地复垦区分为5个土地复垦评价单元,分别为规划露天采矿场、工业场地、矿部办公生活区、覆土堆放场、矿山道路复垦区,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
土地复垦方案基本可行。
八、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经费估算
根据本次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工程量,预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经费为矿山服务年限内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322.6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70.94万元,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费1.45万元,其他费用40.84万元,预备费9.39万元。动态总投资约为352.19万元。
方案进一步优化,建议对预算复核。
九、方案补充修改和完善
(一)文字报告
1、完善所有表格签字;
2、加强文字校核。
(二)图件
1、完善图面内容;
2、加强图面的整饰。
综上所述,《方案》基本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目的任务明确,编制内容较齐全,章节安排合理,叙述较简洁,重点较突出,论述有据,有个别语句不通及文字错漏,加强文字校核,提高图面整饰,建议编制单位认真修改和校对,原则上同意审查通过。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经复核同意后按照有关要求尽快上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