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6年4月21日,我局对阿拉山口市绿能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展开调查,经调查,认定该宗土地为闲置土地。2026年6月8日,我局向阿拉山口市绿能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阿市自然资认定〔2026〕001号)。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闲置时间 |
闲置原因 |
1 |
阿拉山口市绿能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阿拉山口市兴业路以东、G219国道以南 |
13918 |
超过约定开工时间(2025年5月1日)已满1年 |
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时动工开发 |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阿拉山口市友好路54号市直综合楼三楼
邮政编码:833418
联系电话:0909-6992033
联 系 人:彭帝
阿拉山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9日
审核人:阿布都哈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