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0月11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刘翔报道:10月11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立法工作,推动自治区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修改了一大批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新疆特色、符合人民期盼的地方性法规,为新疆各项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锚定“五大战略定位”,结合“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以良法善治护航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建设行稳致远。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谋划立法重点,完善立法规划,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确保地方立法服从服务于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和各地发展需求。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把好法规立项关,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精细化立法,统筹好立改废释。坚持时、度、效相统一,保证法规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使地方立法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抓手。要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和探索性功能,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通过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会议要求,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统筹好自治区和有立法权州市立法资源,加强有关部门间沟通协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地方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工作水平,以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作出贡献。
自治区司法厅等7家单位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