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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5日 11:12 浏览次数: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人,其中汉族2人,民族不限2人。

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㈠ 坚持党的领导;

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㈢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㈣ 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㈠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大专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可以报考;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所有考生均须进行国语测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教育矫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㈠ 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27日-6月2日,每日10:30-18: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地址:阿拉山口市准噶尔南路150号。

3.携带资料:

⑴ 报名人员下载《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

⑵ 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时间:6月5日—6月6日10:30—20:00;地点: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1.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及计算机录入测试的方式依次进行。

2.考试内容:

⑴手写记录国语测试(30分),主要是记录速度及准确性。

⑵计算机录入国语测试(30分),主要是录入速度及准确性。

⑶结构化面试(40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3.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㈢体检

1.体检当日由新疆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㈣ 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㈤ 公示与录用。

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阿拉山口市政务网、阿拉山口市零距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3.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

标准执行,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阿拉山口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0909-7720518、7720511(传真)

附件: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