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阿拉山口市新一轮评选自治区
文明单位拟推荐名单公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拟推荐上报的自治区文明单位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为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单位名单
㈠ 以确认方式保留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2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山口市税务局
㈡ 推荐申报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14个):
中共阿拉山口市委员会办公室
阿拉山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阿拉山口市政协办公室
阿拉山口市人民检察院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中共阿拉山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
阿拉山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阿拉山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拉山口市民政局
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
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重点对推荐单位以下情况进行监督:
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
⒉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不达标;
⒊发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等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案(事)件;
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等;
⒌违反计划生育法;
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一般或差等次;
⒎在职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公示时间:2019年7月31日-8月7日
如发现被推荐单位有上述问题的,请在公示期内以来访、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文明办、博州文明办、阿拉山口市文明办反映。
自治区文明办监督举报电话:0991-2398008,2391653
博州文明办监督举报电话:0909-2318802
阿拉山口市文明办检举电话:0909-699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