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扎实完成2022年度河湖治理管护任务,按照自治区、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就我市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河目的任务
各级河湖长全面开展巡查河湖工作,了解责任河湖的现状、治理管护目标及重点任务,检查下级河湖长履职情况,查找分析河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年度河湖长计划任务落实和河湖长制“见成效”阶段性目标实现。
二、巡河主要内容
1、河道治理进展情况;
2、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3、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4、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
发黑、发黄、发白等);
5、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
(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6、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
7、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8、河湖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9、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10、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
三、巡河方法步骤
1、巡河频率及次数。阿拉山口市河湖名录库里的每一条河湖市级河湖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全年巡查至少4人次;镇级河湖长每年的3月-12月每月巡查不少于1人次,全年巡查至少10人次。县、乡、河湖长全年每一条河湖计划巡查14人次,其中:县级4人次,乡镇级10人次。全年巡河湖次数需达到112人次
2、深入责任河湖一线调查摸底。河湖长巡河时,应对河湖进行全程察看,走访沿线群众,查找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
3、对重点路线、重点河段进行重点巡查。各级河长应围绕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河湖长年度计划任务,拟定巡查路线、重
点河段等,进行巡河。
4、严格工作要求进行巡河。按照河长办拟定的巡河方案实施,河长巡河时,须按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使用“河长通”APP(每次巡河不低于5分钟,不少于200米),使用河长通APP进行拍照,填写好巡河记录,留下巡河照片发至市河长办。
5、任务督办。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各级河长应第一时间安排有关镇级河长进行处理,对进展严重迟缓或交办时限内未能完成的,提请市级总河湖长签发河湖长督办单。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行监管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处理、报告涉河、涉水事件,切实消除水污染隐患,对未按规定进行巡查的或巡查中对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巡查记录弄虚作假的,巡查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等行为,应约谈警示,进行督办通告。
2、切实落实责任,巡查中对发现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河湖长和相应联系部门。
审核人: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