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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6:46 浏览次数: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2023〕第11号

工程项目名称:新疆立春和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废钢再生利用项目-办公楼

施工地点:新疆立春和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华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该工程已于2020年初完工,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该项目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欠薪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退还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8日—2023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0909-6998069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阿拉山口市友好路29号三个中心C区二楼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审核人: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