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二、承办机构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服务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等毕业生
四、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人就业证明材料
五、服务流程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收到材料后进行受理和审核工作。
决定并办结事项后当场送达办事结果。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咨询方式
0909-6999879
审核人: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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