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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0:55 浏览次数:

古丽皮热斯·努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为稳定阿拉山口市聘用人员队伍,调动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自阿拉山口市设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机制。2015年1月出台实施了《阿拉山口市市属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法执行后,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涨幅在300-400元左右,应发工资为1500元/月,且年度考核合格者次年月增资50元。考虑到阿拉山口市自然环境相对恶劣,阿拉山口市政府为环卫工人增加了住勤补贴,每月可领取609元。同时,年底为环卫工人发放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取暖费、绩效工资,约为8274元/年。据测算,阿拉山口市环卫工人月平均收入约为2800元/月,相对博州其他兄弟县市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水平较高。

为进一步提高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待遇,体现对聘用人员的关心和爱护,近期已通过了为聘用人员包括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方案,在提高待遇保障的同时,为环卫工人买房也提供了便利。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2017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苏晓琳 电话:6992399/1351997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