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建筑单位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城市建筑和平时的设施维护中,经常出现施工单位或施工个体,对建筑垃圾等未及时清理、清除的现象,阿拉山口市已召开关于建设工地垃圾处理相关会议,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日结日清”,如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并被举报人举报情况,阿拉山口市将对施工单位进行不同程度罚款,款项将从工程款扣除,并予以严重警告,明确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阿拉山口市已拟《阿拉山口市市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阿拉山口市市政设施管养方案》及《阿拉山口市住宅小区和公园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等管理办法,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并保护市政设施完好。
感谢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阿拉山口市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17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冯宏江 电话:1850900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