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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提请免去刘季洲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01:24 浏览次数:

阿市政发(2017)18号

阿拉山口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和市党委2017年2月28日常委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提请免去刘季洲同志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刘季洲同志基本情况。

提请人: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