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拉山口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4年12月31日,市长尤力瓦斯·巴吐尔主持召开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狄永江,副市长刘季洲、塔里哈提·阿哈提、布仁巴依尔、德力夏提·尼加提、游丽遐、姜保明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通报>的通知》。会议要求,市政府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认真遵守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会议研究了市质监局提请审议的《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会议同意成立阿拉山口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履行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职责,由市质监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三、会议研究了市财政局提请审议的《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为进一步健全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有效控制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会议同意成立阿拉山口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四、会议研究了市教育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市中学(双语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为进一步规范市双语幼儿园收费行为,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3〕3624号)和《关于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1461号)精神,结合阿拉山口市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市教育局提出的收费标准:幼儿保教费按每人每月260元、伙食费按每人每天10元收取。
五、会议研究了市教育局提请审议的《关于成立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请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精神,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会议同意成立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陶生俊担任。
六、会议研究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综合业务局提请审议的《关于解决中国外运阿拉山口公司与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土地出让纠纷事宜的请示》。会议认为,为确保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正常顺利运营,尽快妥善解决中国外运阿拉山口公司(以下简称“外运公司”)与阿拉山口地平线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平线公司”)的土地纠纷,会议原则同意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提出的纠纷解决方案。鉴于外运公司与地平线公司土地纠纷牵涉范围较广、时间跨度较大,会议决定,由综保区管委会提交市党委研究。
七、会议研究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综合业务局提请审议的《关于综保区海关监管平台硬件及软件后期维护服务招标的报告》。会议认为,为确保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平台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综保区的引领带动作用,鉴于海关监管平台的专业性,会议原则同意对海关监管平台硬件及软件的后期维护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外包。
八、会议研究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审议的《关于审议< 阿拉山口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送审稿)>的请示》。会议原则通过该实施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次书面征求所有参会人员的意见后,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九、会议研究了市审计局提请审议的《关于< 阿拉山口市2015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请示》。会议同意阿拉山口市2015年审计项目计划,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
(列席会议的人员有:阿布都艾尼•吾斯满、魏松毅、李桂江、宋新莹、赵明、白志强及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