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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好4月4日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

来源: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3日 15:11 浏览次数: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此次全国性哀悼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要按照国旗法规定,于4月4日当天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二、4月4日全市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三、4月4日10时起,全市人民默哀3分钟,不集中组织,在工作、生活原地默哀。

四、4月4日10时起,汽车、火车、舰船鸣笛3分钟。

五、4月4日10时起,人防部门鸣响防空警报3分钟。

六、全市各级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要立即转发本通知。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