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政办发〔2021〕38号
关于印发《阿拉山口市关于规范提升国家A级景区
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阿拉山口市关于规范提升国家A级景区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8日
阿拉山口市关于规范提升国家A级景区
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旅发办《关于规范提升国家5A级景区旅游服务质量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发挥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压实目标责任,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年度旅游业发展目标责任书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大力实施“旅游兴疆”战略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相关标准逐一整改提升,加快推进全市国家A级景区提升内在品质和配套服务水平,促进旅游景区由量的增长向量与质同步提升转变,全面落实“旅游兴市”发展战略。
二、具体工作措施
㈠ 加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一是围绕“景城一体、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城市绿化及亮化提升工程、旅游厕所、供水供热管网及电力改造、景区环境综治、边民互市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二是加快提升通往景区旅游道路等级,大力推动G3018精阿高速公路、精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推动阿拉山口至多斯特克铁路宽准轨复线、阿拉山口至乌恰拉尔国际公路建设,提高景区道路通达便利水平。三是启动艾比湖流域“8”字湖景区开发建设项目,积极落实好项目开发过程中景区道路、水电、通信、管道等基础设施的配置安装。
责任领导:邢 国
责任人:吴双博、冯宏江、高翔、郭 伟、张新林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工局、市文体广旅局,电力公司
㈡ 因地制宜增加景区旅游服务弹性供给。
持续助力打造旅游厕所、酒店民宿、特色美食街区、特色购物街区、四季夜市、房车自驾营地、游客服务中心等;加快实施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搭建临时点位,保障拆迁商户正常经营以及项目改造完成后城区业态的尽快补充恢复,防止业态流失。下一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恢复国门景区开放经营后,将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相关旅游要素,提升景区接待能力。
责任领导:努尔古力
责任人:达拉巴特、冯宏江、郭 伟
责任单位:市监局、市住建局、市文体广旅局
㈢ 增加公益性岗位和脱贫旅游经营点。
依托景区项目开发建设及业态持续完善不断增加旅游行业用工吸纳能力。加大“引人聚才”政策落实力度,引导涉旅企业,吸纳低收入人群优先就业,开发市容环境卫生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展岗前培训,制定相关标准,实现流动贫困人口的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助力脱贫攻坚。
责任领导:陈新博
责任人:林楠、孙红卫
责任单位: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人社局
㈣ 增加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和志愿服务。
根据旅游接待需求,弹性增加观光休憩设施、移动厕所、垃圾箱、临时停车场和临时宿营地,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体系,在重大节庆文旅活动中积极组织志愿者共同参与旅游活动及游客接待,提升景区服务效率。
责任领导:努尔古力
责任人:谭海林、张贺琤、郭 伟
责任单位: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市工青妇工作部,市文体广旅局
㈤ 严格实施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制度。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室内景区、景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采取测温、消杀、查码以及督促落实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等防疫措施;中心城市展馆、健身中心等采取“线上预约、线下分流”的举措,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确保景区开放安全有序。
责任领导:努尔古力
责任人:郭 伟、杨兴星
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国门彩城旅游有限公司
㈥ 优化景区旅游线路和交通资源配置。
优化调整景区游览线路,增加新的游览点和游览项目,根据客流及时调整区间车配置,在景区外重要交通卡点开展交通疏导和限流服务。通过道路管控、区内停车控制、车流调度控制等措施引导旅游者错峰出行,对通往景区的外围道路入口和主要集散中心进行流量监控,在重点景区外部进行引导、分流和截流。
责任领导:阙兴华
责任人:王 洪、吴双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局
㈦ 加强市场监管。
规范旅游景区服务价格,严格实施旅游服务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健全行业协会价格自律机制;开展诚信经营和微笑服务,严查重惩旅游服务中的乱涨价和欺客宰客行为,从重查处旅游购物中的强买强卖行为,维护景区良好旅游形象;按照疫情防控“外防输入”要求,严格落实进口商品的核酸查验,综保区欧亚商品直销中心在确保进口商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正常开放;加强进口商品监管,打造进口商品“无假货口岸”,使其成为阿拉山口市特色名片。
责任领导:尼·加甫
责任人:达拉巴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㈧ 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实时投诉处理机制。
加快探索构建12318与12345热线合并受理接听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公布景区投诉受理电话和投诉平台,健全优化投诉受理处理机制,推广投诉先行赔付制度,限时办结旅游投诉。
责任领导:努尔古力
责任人:郭 伟、朱运朝
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㈨ 加强旅游服务岗位培训和服务达标评比。
开展景区售票员、检票员、司乘人员、讲解员、执法人员、管理人员、旅游从业者岗位技能和服务意识培训,提升景区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旅游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开展岗位技能和微笑新疆评比达标活动。
责任领导:努尔古力
责任人:孙红卫、郭 伟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体广旅局
㈩ 提升景区智慧旅游水平。
加快推进阿拉山口“智慧旅游”的平台搭建,完善旅游服务、旅游体验、旅游营销、旅游管理等全方位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一部手机游山口”,切实提升景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努尔古力
责任人:郭 伟
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旅局
三、工作要求
㈠ 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要站在全面实施“旅游兴市”战略的高度,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作为,立即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开展自查,重点关注游客投诉热点问题,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标本兼治。同时将规范提升A级景区旅游服务质量作为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
㈡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实责任,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景区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㈢ 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牢固树立质量提升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景区管理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A级景区基础设施薄弱、道路交通不便、服务质量差、游客满意度低等问题,加强沟通,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质量提升任务。
(此页无正文)
抄送:市党办、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综保区管委会办公
室,市党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
驻阿单位。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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