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情况
阿拉山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委托,于2018年2月9日16点30分组织召开“12米蓝牌登高作业车”询价会议,共三家企业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其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永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博乐市新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标书存在重大错误,评审专家一致认定该项目按废标处理。
二、行为认定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规定,认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永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博乐市新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企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投标无效。
三、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现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永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博乐市新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企业做如下处理决定:
1、处以2184元罚款。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市政府采购活动。
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