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等级及范围: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注;相关资质应当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备案。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人员要求:(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以及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可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设计人员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的人员。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下载。 4.其它要求: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23年4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的,则应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需同时提供附带网址的中标(成交)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否则业绩无效。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在近一个月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如果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各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4)主要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需求。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下载。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审查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