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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对阿拉山口市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阿拉山口市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0日 21: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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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教发〔2018〕56号 签发人:孙红卫

对阿拉山口市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韩来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幼儿入园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根据广大家长提供的家庭住址,所有家庭距离学校都在3公里以内,据我们了解,我市的公共交通基本能满足幼儿入园需要。因此暂无配备校车的必要。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对校外教育的需求出现了多样化。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我们一直以来降低准入门槛,改善审批服务,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社会资源到我市举办民办学校,提供长期稳定的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孩子们的全面发展。

为了培养孩子好奇心和探索精神,我市一直以来鼓励社会力量在我市开办儿童乐园,促进儿童身体和智力发育,让每一个孩子健康茁壮成长。

由于公办幼儿园性质已经确定,无法在艾比湖镇双语幼儿园开展托班业务。目前,我局已向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金色童年幼儿园迁园工作方案》,待民办金色童年幼儿园整体搬迁后,我们将继续支持其发展托班业务,最大限度的满足全市各族群众的殷切期盼。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阿拉山口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教育局

联系人:沙丽 电话:699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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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市政协办公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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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山口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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