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市卫函[2019] 16号
关于协办2019年自治州政协委员提案的协办函
——45关于对公立医疗机构实行绩效奖励的提案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为指针,以市党委、市政府有关医疗卫生改革文件为依据,适应医改新形势,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制定《阿拉山口市人民医院绩效工资考核与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医院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明确绩效工资考核细则及发放条件。
2.医院实施岗位管理,按需设岗,实行全员岗位聘用。根据岗位职责及差异,制定出台全院岗位系数,开展岗位绩效管理。并以业务工作量、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衡量标准进行业务绩效管理,业务绩效不与药品、材料、检查、化验收入挂钩。
3.实行分系列核算,全院主要分为四个系列:临床医护、医技药、行政后勤、公共卫生。
4.医院绩效考核小组将每月绩效核算到科室,医院制定《科室二次分配指导意见》,由科主任、护士长按照指导意见发放到人,并将《科室绩效发放回执表》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绩效办。
把绩效工资考核这一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到医院管理中来,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打破过去存在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增强职工的责任感,激发每个医务工作者的劳动热情,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阿拉山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