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边境管控设施设备运维经费保障方面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根据市边防办年初预算,市财政足额保障边境设施设备的经费”的建议,经与艾比湖镇、市政法委、公安部门对接,边境设施设备运营过程中,公安部门管理的边境线视频监控、电子脉冲等信息化技防设施,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维护;市艾比湖镇和市政法委管理的边境线设施设备维护,均由本单位人员自行维护。以上产生的维修维护经费我局已纳入本年预算,资金额度为208万元,做到足额保障。
针对您提出“新增边境4名技术保障人员岗位,市财政保障工资待遇”的建议,由政法相关部门提交人事资料报市党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待市党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我局根据人事批复安排资金预算。
针对您提出“市财政制定边境物防设施经费保障制度,对边境物防设施维修更换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快速保障”的建议,政法部门根据市党委财经委员会下发的《关印发﹤阿拉山口市财政预算资金审核拨付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实际需要按项目建设内容提出追加预算的申请,财政部门按照正规程序,根据财力安排下达、审核拨付资金。
再次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4月26日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抄送:市政协办公室(2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份) |
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 |
联系人: 李红 电话:6999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