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福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降低阿拉山口市暖气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分析城市供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调取了2015年11月26日新疆兴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对供热公司开展审计核算资料,对阿拉山口市城区供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具调查了解,我市冬季取暖费偏高原因如下:
1.经核实,博乐市供热价格为25.4元/㎡,温泉县25.7元/㎡、精河县24.68元/㎡,阿拉山口市供热价格价格保持2016年核算后价格32.83元/㎡,(其中居民住宅、保障性住房按照27.2元/㎡、政府补贴5.63元/㎡;企业和商铺30元/㎡,政府补贴2.83元/㎡),并未因物价、运费、人工等成本的增加做调整。
2.阿拉山口市2020-2021年供热总面积近85万平方米热力公司配备高温热水锅炉2台,采暖期阿拉山口市实际供热面积81.32万平方米,由于供热区域内采暖建筑分布不集中,面积少,供热管线长,以及管道热损耗大,热力公司需使用全部33个换热站保障现有取暖面积的供暖,供暖设备都是大几倍功率的电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维修费用、人工工资的增加、税收政策的等方面的影响。从而造成运行成本增加,另外城市供热管网布局的不合理,对降低供热成本造成很大影响。
最后,感谢马福祥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2021年4月14日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吕修立 电话:0909—699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