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学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阿拉山口市普惠性民办教育良性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一是为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安保维稳工作,为金色童年幼儿园招聘1名保安,并支付安保费,支付安保费44400元/年;二是为扶持民办教育,进一步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将市中学院内原公办园舍及相关配套设施免费提供使用,确保我市民办教育稳定发展;三是《关于建立自治区公办普通高中城市学前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里提出“关于城市学前(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600元,由各级财政承担,并纳入年度预算”。阿拉山口市政府于2016年出台了《阿拉山口市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为我市3-6岁已入园的幼儿免收2080/生/学年保教费。2020年受疫情影响,为支持普惠性民办教育,市党委政府拨付了7.8万元。
今后,我们将继续支持、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同时规范办园行为,抓严责任落实,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阿拉山口市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