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来江·阿不都克热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护林员待遇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为稳定激励我市聘用人员队伍,规范市属单位聘用人员的管理,切实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市制定出台了《阿拉山口市参照事业单位干部待遇选聘优秀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在阿拉山口市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年龄40周岁及以下(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或聘用到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推荐成为优秀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新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二是今年3月全市聘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护林员工资待遇自每月2000元增资至2236元,自2021年1月起执行,补发增资708元。此外,护林员享受下沉补助每月1000元。三是根据《阿拉山口市市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将会同林草局对护林员工资情况进一步摸底调研,制定护林员增资方案,提交市党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切实稳定聘用人员队伍。
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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