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梦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方车辆在多斯特克的服务,缺乏语言不通、政策不熟、无处寻求帮助和保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结合我单位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外交部相关规定,在国家外交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由外交部提出在某国设立办事处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外交部负责具体筹备和设立工作。在县市层面,阿拉山口口岸无权在多斯特克口岸设置办事机构。建议企业自发组织或通过商会牵头等方式,统一在多斯特克口岸设置办事处,配备相关翻译人员,协调解决中方出境司机语言不通和政策不熟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口岸外事部门沟通对接,多方式、多渠道了解哈方车辆通行政策、道路运输动态情况,及时将哈方通行政策变化传达至企业,帮助中方境外驾驶员联系当地使馆,保障驾驶员在境外的合法权益。
阿拉山口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