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181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区级机关所属企业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区级机关所属企业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家瑞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穆铁礼甫·哈斯木 自治区副主席
刘建新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弯海川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地税局局长
许 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吉力力·纳斯尔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峪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单铸飞 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副主任
王 冰 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陈忠宽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
牛学兴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程建军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贺晓江 自治区经信委秘书长
刘长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亚康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殷邵龙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侯建新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维力功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王彦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段建国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杨建新 自治区国税局总经济师
郑律明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牛学兴同志兼任。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