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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

2016年督查专报第二期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16:07 浏览次数:

为推进州市两级转交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进度,根据市政府领导工作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将于近期对2016年州市两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2016年自治州、阿拉山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各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二、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定于5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㈠ 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各承办单位是否建立“一把手”领衔办理机制,是否落实“五定”(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间、定任务、定责任)责任制度;现场查验各承办单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接收、登记、交办、办理、反馈、督查各环节相关材料、数据衔接档案的完整性;是否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的相关事宜,定期指导具体承办责任人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开展工作。

㈡ 集体研究办理情况。查看各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是否建立多方介入集体研究办理制度;是否有集体研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㈢ 面商答复情况。查看各承办单位是否建立与代表、委员面商答复制度。在办理过程中是否与代表、委员见面协商,是否征求代表、委员本人的具体意见等。督查室将随机抽查代表、委员面商情况。

㈣ 答复样稿起草审核情况。查看各承办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阿拉山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阿市政办发(2016)2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阿市政办发(2016)28号)要求的程序和格式,是否建立健全具体承办责任人起草、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字等制度。查看各承办单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内容,是否有办理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具体措施、办理的结果、下一步打算等。

四、工作要求

㈠ 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责任目标任务,按照要求和程序抓紧办理州市两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㈡ 本次督查将通过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座谈了解、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

㈢ 请各单位将答复样稿和《各主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次见面征求意见表》于5月4日17:00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未报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㈣ 市政府督查室将此次督查结果纳入政务考核范围,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