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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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阿拉山口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阿拉山口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9日 18:58 浏览次数:

一、概述

今年来,我局根据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阿拉山口市政务网站司法局部门上报动态信息86条,主动公开局各类业务文件0条,回复市长信箱0件,答复依申请公开0件。同时向市档案局各报送了一套相关文件资料。

㈠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今年,根据人员变动,我们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局长主抓,办公室具体组织”的领导机制,并落实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硬任务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来抓,充分发挥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扩大司法行政宣传、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的重要作用。

㈡完善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建立了《阿拉山口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和各项要求。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对我局行政管理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并全部上网公开。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新《保密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既及时、高效又依法、安全。

㈢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考核

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情况,我局建立了《阿拉山口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奖惩,同时注重薄弱环节的整改提高,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8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

㈡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在“阿拉山口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5条。

2.公共查阅点。本单位设置1个文件查阅点。

3.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0次。

4.市长信箱。全年处理市长信箱信件0件。

5.政府服务热线。全年处理市政府服务热线群众来电0个。

6.其他途径。通过报纸、电视台、新广行风热线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主动公布职责范围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相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单位对提供政府信息复印、邮寄等服务均未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年度工作打算

㈠存在问题

1、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完全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2、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㈡下年度工作打算

1、充实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2、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3、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阿拉山口市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 安娜 审核人: 安娜 填报人:李龙飞

联系电话: 6998116 填报日期:2018.12.22

备注:①规范性文件制发数≥主动公开数;②参加行风热线次数可纳入在线访谈统计;③解读稿件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原创解读;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请按单位的三定方案填写;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请按单位职能填写;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指行政机关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纳入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本项请财政局填写;⑦凡“――”处不予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