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艾比湖镇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坚决的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不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设勤政廉洁、守法守信、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各发布工作的通知》(阿市政公办发〔2019〕7号)文件要求,现将报告如下。
一、全年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㈠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通过阿拉山口市政务网、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权责清单;在居民小区设置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布居民群众关心的实事热点,提高信息透明度,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在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流程和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有效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二是全面落实“放管服”工作,在社区办事大厅公开职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制作办事流程和程序示意图,通过干部岗位指示牌详细标注每名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去向,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精准精细做好服务工作,有效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㈡工作制度完善情况。修订完善工作“AB”岗制度、镇机关社区错时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工作纪律制度等27项工作纪律和制度,确保群众到政府办事能够找到人、办成事。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加大监督力度,突出整治全镇懒散拖沓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坚决严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推动全镇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严格惠民资金的审批把关,涉及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肉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平价蔬菜店补贴等惠民资金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全部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严格履行前期审核和监督程序,确保惠民资金确实发放的符合政策的群众手中。
㈢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建议提案的内容主要涉及城镇建设、工交财贸、科教文卫、劳动人事社保、经济建设、政策法规群众生活等关乎我市长远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3件、协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主办5件、协办3件。A类议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6件,占承办总数的75%。B类建议(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件,占承办总数的25%。截至目前,所承办的议案全部向代表委员见面答复,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艾比湖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公众浏览次数70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事项,无因依申请公开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 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缺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即使有也没有很好发挥作用,政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考核与奖罚也不完全到位,影响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二是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监督制约水平有待提升,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到位。三是镇、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㈡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约机制,切实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内部监督机构。如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居民理财小组等。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意见登记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同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重要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实行问责处理,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镇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抓住解决思想认识这个关键,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三是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重要工作任务没有按时完成,实行问责处理,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镇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艾比湖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