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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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阿拉山口市司法局2023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阿拉山口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6: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阿拉山口市司法局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㈠ 主动公开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领,以服务发展大局为总目标,始终如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今年通过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在政务公开栏目下点击是市司法局部门动态即可查阅以上信息。

㈡ 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 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市司法局进一步规范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部门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促进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

㈣ 平台建设

今年,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局长主抓,办公室具体组织”的领导机制,并落实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了《阿拉山口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和各项要求。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㈤ 监督保障

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情况,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奖惩,同时注重薄弱环节的整改提高,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完全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二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是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尹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