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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阿拉山口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阿拉山口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31日 11:3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阿拉山口市司法局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推进工作,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㈠主动公开

2025年市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主责主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精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司法行政相关政府信息,公众可在政务公开栏目下点击市司法局“部门动态”栏目查阅相关信息。

㈡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市司法局进一步规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强化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推动网站内容管理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

㈣平台建设

2025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局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局长主抓,办公室具体组织”的领导机制,并落实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和各项要求。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流程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㈤监督保障

为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针对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提升,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长效工作机制仍需健全。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文件报备及监督约束等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优化。

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不足,围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基层治理等核心业务的信息挖掘不够深入,公开内容的广度和丰富性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落实信息公开审核、监测、整改机制,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加强与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拓展公开维度。紧扣司法行政主责主业,聚焦群众高频需求,深挖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领域的信息资源,系统梳理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并定期公开,切实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尹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