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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议案

对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1日 10:56 浏览次数:

李其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村级财务支出备用金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我市预算单位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人民政府只设立艾比湖社区、阿拉套社区和金港社区三个基层组织,不存在村级财务支出,故不拟建立村级财务支出备用金制度。

再次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基层提供更加高效实惠的服务,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4月21日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联系人:葛彩英 电话:6997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