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在朝阳小区设立临时摊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目前朝阳小区配套设施已由市规划建设交通环保局统一进行规划并建设。建设完毕后,考虑到为给小区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保障小区安全稳定,朝阳小区不适合设立临时摊点。我镇将结合实际,对街面流动摊点进行监督管理,改善街面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现象,逐步完善流动摊贩管理制度。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并及时提交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