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秀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居民保障性住房解决安居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新建保障性住房解决居民安居的问题,艾比湖镇已将相关问题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经了解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计划的紧急通知》(建办保函[2016]28号)及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转发关于调整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计划的紧急通知》(新建保函[2016]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停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积极引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培育阿拉山口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多渠道筹集房源,拓宽市场房源的选择性,解决居民的购房困难。我镇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腾退机制,对违规转借、转租、无故长期空置等情况加大摸排,并进行清退,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效率,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宝贵意见。
艾比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联系单位:艾比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盛文 电话:1899777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