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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议案

阿拉山口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21029 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11:09 浏览次数:

温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暖气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针对建议,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分析城市供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约谈了阿拉山口市仁和热力公司主要负责人,并对阿拉山口市城区供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1.关于阿拉山口市的暖气费定价问题

委于2016委托新疆兴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阿拉山口仁和热力公司2012年至2015年近三个完整采暖经营年度供热收入和成本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据阿拉山口仁和热力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煤炭登记台账,收费供暖面积每平米含税成本分别为35.53元、31.12元、32.94元。2020—2021年度我市供热价格继续按照阿市发改价20168号文件执行,并未因为物价、运费、人工等成本的变化做调整,价格保持32.83/平方,(其中居民住宅、保障性住房按照27.2/㎡、政府补贴5.63/㎡;企业和商铺30/㎡,政府补贴2.83/㎡)

2.热力公司收取报停费百分之四十,缺乏法律依据方面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1195《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阿市发改价20168号文件中明确提出: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采暖期报停暖用户按照阿拉山口市供热价格的40%收取基本热费。

  在此,感谢温雪梅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2021414

 

 

联系单位:阿拉山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吕修立 电话:0909-6995646